差異者故事系列講座 11/13~12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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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與任務

社科院設立「偏見、歧視與不平等」議題教/學研究室,
目標在長期蒐集、整理有關此議題相關之各種論述與教/學計畫、教材等,
以耕耘在AI時代可能加深的各種偏見與歧視所帶來的不平等的因應。
希望未來可以成為相關議題教學的資料庫,
並可以向下紮根到高中的公民教育。

我們是誰

共同主持人
蔡培元    東海大學社會科學院助教
陳鍬鈴    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助教

活動訊息

偏見(Prejudice)

偏見(英語:prejudice,源自「prejudge,」即「預先判斷」)在心理學上指人們基於成員身份而對一個人或成員的情感或態度[1]。因這個態度而衍生的行為是歧視,而人們如何描述一個群組內所有成員的特徵稱為刻板印象。
 
對別人以不公正的考查便貿然作出判斷。這種判斷沒有任何證據,只憑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而然。原因是懷持偏見的人所見的不是個人而是群體。這些人看來,一個民族或者一地區內的成員都廣義化成「一律相同」,具有共同的特徵、性格和習慣。懷持偏見的人往往拼命維護自己的偏見;即使事實證明他錯了,他仍會堅持下去。

person in pink dress holding umbrella
man in black jacket holding a black and white photo

歧視(Discrimination)

歧視(英語:Discrimination)是基於不正當的理由,區別對待不同族群的人們,或如此對待「被視為」不同族群的人們,特別是給予某些人較差的對待,限制他們的機會和權利。像是地區、膚色、種族、宗教、性別、性向、階級、教育、職業和年齡等不同性質的層面中都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歧視。

歧視是基於偏見所產生的行為。歧視一般發生在「歧視方」和「被歧視方」兩個利益群體之間,歧視方由於擔憂自己的利益、地位、權力或文化等方面被被歧視方威脅或挑戰,而對被歧視方散發或進行醜化、中傷等言論或行為。歧視實際上是歧視方在尋找一個莫須有或說不出口的理由,以使不合理、不合法、不公平或不正義的事情維持下去,達到維護自己利益的目的。

社會不平等

社會不平等,指的是一個社會中涉及如下情況時關係性的過程:某些群體的社會地位、社會階級和社交圈遭到限制或傷害。社會不平等涉及的範疇包括擁有私有產權的程度多寡、投票權、言論自由、集會自由、以及獲取教育、醫療、優質住宅、交通、旅遊、移動、假期、其他社會商品和服務的機會。除此以外,從家庭與鄰里生活、職業、工作滿足感,以及獲取信貸的情況和品質,亦可以觀察到社會不平等的情況。假若經濟分化加劇,有機會導致社會不平等。

造成社會不平等的原因各式各樣,但通常都影響廣泛而深遠。社會不平等存在於種族、階級和國家之間。在全球各國的歷史中都可見到這種不平等的蹤影。社會不平等與經濟不平等有所關聯。經濟不平等是由不平等的財富累積所導致。社會不平等則在於指出收入分配以及經濟資產分配的差距。社會不平等亦存在於一些將社會貨品的獲取與財富掛勾的社會,令到貧窮地區的人所能獲取的住屋、醫療、教育等等均與富有的人有所區別。

inequality, poverty, homeless

新聞與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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